教师职称评审新政策有哪些
1. 破格晋升职称 :教师可以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,破格晋升职称。
2. 品德评定 :教师的品德成为评定职称的重要标准之一。
3. 取消论文要求 :评选职称时,不再硬性要求教师必须撰写论文。
4. 评审标准更新 :评审标准更加注重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能力和业绩贡献,包括课堂教学效果、科研成果、教材编写等方面。
5. 申报条件调整 :除了基本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,教师还需具备教育理论素养、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。
6. 评审程序优化 :简化流程、缩短审核时间,使评审程序规范化和透明化。
7. 分类评价 :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,精准施策。
8. 师德师风 :对师德师风问题实行“零容忍”,对违反师德行为一票否决。
9. 教学能力 :根据学生特点因材施教,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10.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:教师应熟练掌握多媒体、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。
11. 评审范围 :包括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等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。
12. 倾斜政策 :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的教师职称评审给予倾斜。
13. 成果认定 :国家自然基金委河南省联合基金、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可按照国家级科研成果认定。
以上信息根据最近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,具体实施细节和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,建议以当地教育局的通知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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